標題 轉知:彰化縣政府修正「彰化縣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及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彰化縣資賦優異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訊息分類 輔導室
公告單位 特教組長 蔡采璇
日期起迄 2026-03-11 00:00~2026-03-18 23:50 更新時間: 2026-03-11 16:17:23
訊息內容

一、為配合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爰修正本要點。
二、相關電子檔已公告於本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lawsearch.chcg.gov.tw),請自行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