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衛生福利部辦理「第12屆紫絲帶獎」徵選辦法及相關文件 |
| 訊息分類 |
不分類 |
| 公告單位 |
生活教育組長 林谷風 |
| 日期起迄 |
2026-03-11 00:00~2026-03-18 23:50
更新時間: 2026-03-11 13:53:53 |
| 訊息內容 |
| 一、 |
依據教育部115年3月9日臺教學(三)字第1150023540號函辦理。 |
| 二、 |
依旨揭徵件辦法規定,本獎項接受中央各部會、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民間單位等擇優推薦,或由個人自行推薦報名。 |
| 三、 |
有關學校之辦理性別暴力防治或保護服務工作表現傑出者,請於115年3月31日前將報名文件、證明文件與相關資料請送達本縣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辦理初選後上傳薦送名單。 |
| 四、 |
另,有關個人自行推薦報名者,請於115年4月13日前將報名文件、證明文件與相關資料上傳至徵選網站(另行公告於官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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