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本縣114學年度第2學期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及縣立高中軍公教教遺族暨失能榮軍子女就學優待自即日起至115年4月9 日止受理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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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總務處 |
| 公告單位 | 幹事 蔡淑玲 |
| 日期起迄 | 2026-02-10 00:00~2026-04-07 23:50 更新時間: 2026-02-10 14:09:01 |
| 訊息內容 |
說明: 四、公費優待項目包括學雜費、主食費、副食費、制服費、書籍費;軍公教人員因作戰或因公死亡,依法領受年撫卹金之遺族就學,給與全額公費優待;因病或意外死亡,依法領受年撫恤金之遺族就學,給與半額公費優待。 六、相關表件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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