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訊息內容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1月29日臺教國署體字第1150008207號函辦理。 |
| 二、 |
請學校持續加強「菸害防制法」相關法規宣導,提醒學生避免於社群平臺或網路張貼、分享及展示菸品(含電子煙)、吸菸及使用電子煙行為之圖像、影片或文字內容,並強化媒體識讀、法治觀念教育及正確使用網路行為等,以降低學生受不當網路資訊影響而造成健康危害或違法風險。 |
| 三、 |
為強化校園菸(煙)害防制教育,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已委託製作「國小高年級學生菸害防制教學包」、「國中生電子煙防制教學包」及「菸害防制素養─教師版教學手冊」,請融入學校課程教學參考及運用,並運用即時通軟體或社群平台轉發或公告素材連結,向家長及學生宣導「菸害防制法」及電子煙危害。 |
| 四、 |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官方網站設有菸害防制之電子煙防制專區(網址:https://www.hpa.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44),另於Yahoo奇摩搜尋引擎建置「大口呼吸無菸空氣 別碰電子煙及加熱菸」主題專區(網址:https://tw.news.yahoo.com/topic/2020health),持續製作相關資料,提供多元菸害及電子煙危害相關素材,作為各級學校輔助教材或供學生查詢運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