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衛生福利部訂定「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修正作業原則」及「身心障礙者輔具補助項目審議小組設置及運作要點」,並自中華民國115年1月1日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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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輔導室 |
| 公告單位 | 特教組長 蔡采璇 |
| 日期起迄 | 2025-10-13 00:00~2025-10-20 23:50 更新時間: 2025-10-13 08:17:39 |
| 訊息內容 |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4年9月25日衛授家字第1140761181號函及本府社會處114年10月7日府社身福字第1140399618號函辦理。 二、考量輔助科技發展快速及市場競爭,產品會隨市場供需情形降低或調漲售價,為減輕身心障礙者負擔、滿足其多元需求,爰訂定旨揭修正作業原則、審議小組設置及運作要點,以定期檢討「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規定。 三、旨揭修正作業原則、審議小組設置及運作要點業公布於該部社會及家庭署官方網站最新消息專區(網址:https://www.sfaa.gov.tw/SFAA/default.asp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