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處原則」,自115年7月1 日生效,請各機關(單位)依相關規定辦理。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助理員 凃宥溱
日期起迄
2025-10-02 00:00
~
2025-10-09 23:50
更新時間: 2025-10-02 11:06:29
訊息內容
縣府函.pdf
懲處原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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