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自閉症」、「情緒行為障礙」學生鑑定原則說明及「高關懷學生」轉介前介入與鑑定運作模式說明
訊息分類 輔導室
公告單位 特教組長 蔡采璇
日期起迄 2025-09-17 00:00~2026-08-31 23:50 更新時間: 2025-09-17 14:45:24
訊息內容

依據本府114年8月29日召開本縣114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第二大類)情緒行為障礙鑑定流程修正會議決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