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自閉症」、「情緒行為障礙」學生鑑定原則說明及「高關懷學生」轉介前介入與鑑定運作模式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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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輔導室 |
| 公告單位 | 特教組長 蔡采璇 |
| 日期起迄 | 2025-09-17 00:00~2026-08-31 23:50 更新時間: 2025-09-17 14:45:24 |
| 訊息內容 |
依據本府114年8月29日召開本縣114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第二大類)情緒行為障礙鑑定流程修正會議決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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