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7條及本縣推動普通班特殊教育學生通用設計學習及課程調整計畫辦理。二、為增進藝術教師對於班上有身心障礙學生提供適性的課程調整服務的知能,並透過普特合作及相關配套來推動身障生在藝術領域的人際互動與學習參與,特辦理此研習。三、參加對象:本縣各校普通班任教藝術領域教師及特教教師。四、研習時間:114年9月17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下午4時10分。五、辦理地點:本縣溪湖鎮溪湖國中中正堂。六、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114年9月15日(星期一)止,請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報名【https://special.moe.gov.tw/menuLayout/study-info?id=439396】。七、請惠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八、核發時數:(一)全程參與研習教師核發3小時研習時數。(二)本縣普通班教師參與本場次可列入融合教育研習時數3小時。九、檢附計畫供參。十、本案聯絡人:特教資源中心輔導組林老師,7273173分機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