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本縣114學年度第1學期國民中小學低收入戶或身心障礙人 士之子女教科書費補助案,於即日起至114年9月5日前申請 |
|---|---|
| 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 公告單位 | 助理員 蔡淑玲 |
| 日期起迄 | 2025-08-11 00:00~2025-09-15 23:50 更新時間: 2025-08-11 11:39:39 |
| 訊息內容 |
說明: 三、檢附相關資料:(一)低收入戶之子女證明: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及「戶口名簿」。(二)身心障礙人士之子女證明:「家長身心障礙證明」及「戶口名簿」。於9月5日前洽教務處彙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