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彰化縣114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校內收件相關事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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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學務處 |
| 公告單位 | 訓育組長 許俊明 |
| 日期起迄 | 2025-08-07 00:00~2025-09-09 23:50 更新時間: 2025-08-07 11:50:07 |
| 訊息內容 |
一、檢附實施計畫如附件,敬請參閱。 二、學校統一收件相關規定如下: 1.收件時間:114.09.01(一)至114.09.09(二)中午12:00止,逾時不再受理收件。 2.收件地點:學務處訓育組許老師。 3.繳交作品時請務必填寫作品名稱、班級、姓名、座號。 4.校內報名參賽件數若超過主辦單位規定各類組送件件數上限,將採行校內初選機制由專業教師遴選規定件數後送件參賽。 5.經校內遴選各組規定件數參賽作品,由學校承辦老師上網填報並列印正式報名表,請作者及指導老師簽名後,由學校承辦老師張貼於作品背面指定位置。 三、校內初選相關規定及說明 1.同一類組,每人至多繳交1件作品;每人至多參加二類。 2.若有指導老師,限填一位就學學校老師(含經學校聘任之代理、代課教師,並須具指導事實),若無校內指導老師,則填「無」。 3.無法代表學校參賽之作品,由學務處訓育組統一將作品退還給同學,並於學校網站公告退件時間及感謝參賽等說明。 4.退件作品無法逐一說明優劣,僅提供詢問相關競賽規定。 四、相關問題請洽學務處訓育組許老師(8320145轉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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