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修正「彰化縣身心障礙學生鑑定暨安置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彰化縣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鑑定安置實施要點」,自114年8月1日起生效。
訊息分類 輔導室
公告單位 特教組長 蔡采璇
日期起迄 2025-08-04 00:00~2025-08-31 23:50 更新時間: 2025-08-04 14:37:28
訊息內容

一、彰化縣政府修正「彰化縣身心障礙學生鑑定暨安置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彰化縣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鑑定安置實施要點」,自114年8月1日起生效。

二、檢送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修正規定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