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4年6月4日公告修正之「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製作相關宣導品及簡報教材一案,請多加推廣及運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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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不分類 |
| 公告單位 | 衛生組長 謝維杰 |
| 日期起迄 | 2025-08-01 00:00~2025-11-08 23:50 更新時間: 2025-08-01 16:40:34 |
| 訊息內容 |
轉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4年6月4日公告修正之「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製作相關宣導品及簡報教材一案,請貴校多加推廣及運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7月2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069869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為保障我國食品衛生安全,精進餐飲業衛生管理,爰製作旨揭宣導品及簡報教材,並置於該署官網首頁>業務專區>食品>餐飲衛生項下: (一) 宣導品: 1、出版品及宣導品專區>單張宣導品。(https://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3998) 2、餐飲衛生相關法令規章>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http://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3077) (二) 簡報教材:15.相關法規說明會資料>114年度「餐飲衛生安全管理教育訓練」。(https://www.fda.gov.tw/TC/site.aspx?sid=12249&r=1229417443) 三、本案之宣導品及簡報教材,請學校向校內餐飲業者及教職員工生加強宣導及推廣運用,並請持續落實食安相關規定及食品衛生之自主管理,以維護教職員工生餐飲衛生安全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