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生集滿【館舍活動】2枚戳章,可先將文化護照送交教務處登記,待10/31活動結束後,會統一向文化局申請文化小獎品。(送交時,請寫班級,一人只能登記一次)二、登記後,護照會還給學生,學生完成【館舍活動】、【借閱集點確認】,可再自行投遞文化局設置的摸彩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