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彰化縣114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初選鑑定時程及相關應試資訊(員林國小考場),請詳閱。
訊息分類 輔導室
公告單位 特教組長 蔡采璇
日期起迄 2025-03-12 08:00~2025-03-16 23:50 更新時間: 2025-03-14 16:51:07
訊息內容

##B組(四升五)B4考場准考證號碼,座位表號碼誤植(410017 ~410033),現已修正

一、依據本縣114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辦理。
二、於員林國小及湖東國小報名者,考場為員林國小。
三、初選鑑定時程表及員林國小試場相關資訊詳如附加檔案。
四、學校聯絡人:特教組長蔡組長,04-8320145轉752或751
五、本案聯絡人:教育處學特科黃小姐,04-7273173分機402。

 

※注意事項:
(一) 鑑定入場證請妥善保管,考試時務必攜帶。
(二) 當天遺失鑑定入場證,請攜帶原報名之2吋照片申請補發;無鑑定入場證不得入場考試。
(三) 鑑定時間所有試場考生不得離場
(四) 考生請自備 2B 鉛筆、橡皮擦、透明無格線及文字之墊板 ,測驗時不得向他人借用,非鑑定必需物品(如小刀及剪刀),不得攜入試場
(五) 考生測驗時不得隨身攜帶、配戴或使用行動電話、 3C 產品、電子穿戴式裝置含電子錶、智慧型手錶手環 、小米手環、 AppleWatch 及藍芽耳機等或其他具資訊傳輸、通訊、錄影、照相、計算或發出聲響功能之物品,其關機者亦同。
(六) 考生不得將試題、 答案卡攜出試場,並禁止抄寫於私人物品上攜帶出場。
(七) 施測時間以試務中心的鈴聲及廣播為主 。學生若需掌控作答時間,請自行配戴非電子式手錶,但不可與第五點規定牴觸。

提醒:簡章表訂於114年3月28日(五)公告初選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