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本縣113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中小學低收入戶或身心障礙人 士之子女教科書費補助減免案,於即日起至114年2月27日 前受理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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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 公告單位 | 助理員 蔡淑玲 |
| 日期起迄 | 2025-02-07 00:00~2025-02-26 23:50 更新時間: 2025-02-07 11:40:31 |
| 訊息內容 |
說明: (一)低收入戶之子女證明: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及「戶口名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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