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有關「113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 學金」訂於114年2月17日起至3月17日止受理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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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 公告單位 | 助理員 蔡淑玲 |
| 日期起迄 | 2025-02-07 00:00~2025-03-17 23:50 更新時間: 2025-02-07 11:29:03 |
| 訊息內容 |
說明: 四、「113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相關申請表件、113學年度第2學期各縣市承辦中心學校聯絡表、學制名稱及學制代碼表等,均置於教育部學產基金網站(網址:https://moe.lths.tc.edu.tw/Default.aspx),請各校下載相關文件協助學生填寫。 五、實施要點請參閱附件,請符合資格學生洽教務處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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