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113學年度第1學期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及縣立高中軍公 教教遺族暨失能榮軍子女就學優待自即日起至113年10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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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 公告單位 | 助理員 蔡淑玲 |
| 日期起迄 | 2024-10-01 00:00~2024-10-18 23:50 更新時間: 2024-10-01 16:21:56 |
| 訊息內容 |
說明: 四、公費優待項目包括學雜費、主食米、副食費、制服費、書籍費;軍公教人員因作戰或因公死亡,依法領受年撫卹金之遺族就學,給與全額公費優待;因病或意外死亡,依法領受年撫恤金之遺族就學,給與半額公費優待。 五、實施要點、申請書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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