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29日以臺教學(四)字第1132801926A號令修正發布
訊息分類 輔導室
公告單位 特教組長 謝宗科
日期起迄 2024-05-06 00:00~2024-05-13 23:50 更新時間: 2024-05-06 09:54:29
訊息內容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26日臺教學(四)字第1132801926D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鄭先生,電話:(02)7736-7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