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有關112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訂於本(113)年2月16日起至3月15日止受理申請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助理員 蔡淑玲
日期起迄 2024-02-19 00:00~2024-03-15 23:50 更新時間: 2024-02-19 10:39:15
訊息內容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2月1日臺教秘(五)字第1134100418號書函辦理。
二、為促進教育資源妥適運用,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第4點、第5點及第6點已明定各教育階段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金額、申請作業逾期不受理、補助資格限制及重複領取應繳回等規範。
三、本案校內受理申請期間自113年2月16日起至3月8日止,依上開要點規定無補申請作業。

四、獎學金相關檔案請至本縣教育處新雲端(網址:https://www.newboe.chc.edu.tw)/業務專區/檔案下載/06學特科/學生事務/獎助學金項下查詢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