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一、依據本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學新生分發作業須知暨本市113學年度公私立國民中學新生入學工作期程表辦理。二、如有應屆畢業生設籍本市且欲返回本市就讀國中(不含私立國中)者,請填寫旨揭表格,並於113年1月12日(星期五)前,紙本核章免備文逕送至本市該學區所屬國中,俾利辦理新生入學相關作業(無則免填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