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教育部「各級學校113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
訊息分類 不分類
公告單位 生活教育組長 林奇峰
日期起迄 2023-12-25 00:00~2024-02-15 23:50 更新時間: 2023-12-25 10:01:43
訊息內容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12月15日臺教學(五)字第1122806590號函辦理。
二、 為維護寒假期間學生安全,請各校利用多元管道加強宣導旨揭注意事項,提醒學生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健全身心發展,降低傷亡事件之發生。
三、 當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時,請確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實施通報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