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彰化縣113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 |
|---|---|
| 訊息分類 | 輔導室 |
| 公告單位 | 特教組長 謝宗科 |
| 日期起迄 | 2023-12-13 00:00~2024-05-31 23:50 更新時間: 2023-12-13 14:45:48 |
| 訊息內容 |
說明: 二、「113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相關資訊如下: 就讀彰化縣(以下簡稱本縣)國民小學二升三年級(以下簡稱 A 組)或四升五年級(以下簡稱 B 組) 學生,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2、具資賦優異潛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家長觀察推薦表(簡章附件二)、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教師觀察推薦表(簡章附件三)均達 80 分以上或依本縣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資賦優異教育實施計畫,由學生授課教師填寫身心障礙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轉介表(附件四)轉介資賦優異鑑定者。 (二)初、複選時間:(其餘相關時程請參閱簡章) (三)初、複選地點: (四)餘項說明請參考附件簡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