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112年學年度全國學生南北管音樂賽簡章」,修正簡章「參賽資格基本規定」及「比賽日期」 |
|---|---|
| 訊息分類 | 不分類 |
| 公告單位 | 訓育組長 鍾佳玲 |
| 日期起迄 | 2023-09-08 18:00~2023-12-15 23:50 |
| 訊息內容 |
一、有關簡章第參點比賽組別及參賽資格基本規定中「參賽資格基本規定」三,後段原定「器樂組學生不得重複參賽,但為歌樂伴奏的學生得重複參賽。」,修正為「器樂組學生不得重複參賽,但為歌樂唱曲或伴奏學生得重複參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