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12年度菸害、藥物濫用防制及反詐騙海報繪畫比賽實施計畫
訊息分類 不分類
公告單位 訓育組長 鍾佳玲
日期起迄 2023-07-04 16:10~2023-10-11 23:50
訊息內容

一、 作品主題:「菸害、藥物濫用防制 及 反詐騙」相關議題。

二、 應徵作品組別:國小年級組、國小年級組、國小年級組。

三、 收件方式:

(一) 收件日期:112 年 8 月30 日(三)至 9 月 18 日(一)。

(二) 收件地點:本校學務處訓育組鍾老師(分機782)。

 (三) 若校內收件數,超出規定可送件數本校之上限,則由本校先進行校內評審後,擇優參賽。

四、 參賽作品規格:

以平面設計為限。得採用各類基本材料,大小一律為四開(39 公分×54 公分,高度 5 公分以下),作品一律不可裝框,連作不予收件。

五、 縣府獎勵方式:

(一) 各組錄取特優 4 名,頒發 500 元禮券、獎狀乙紙、成果光碟 1 片;優等 6 名,頒發300 元禮券、獎狀 1 紙、成果光碟 1 片;甲等 6 名,頒發 200 元禮券、獎狀 1 紙、成果光碟 1 片;佳作 10 名,頒發 100 元禮券、獎狀 1 紙、成果光碟 1 片。

(二) 如未達評審水準,各獎項得減少得獎人數或從缺,獎項名額得流用至其他組別。

六、 注意事項:

  1. 所有組別均採送件方式,不另行舉辦現場比賽。
  2. 每人限送作品 1 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人數為 1 人,指導老師亦為 1 人。
  3. 參賽作品需為學生個人之創作,如屬臨摩、抄襲或經查係他人代筆之作品、或曾經參加其他任何展覽之得獎作品,不得參賽,違者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
  4. 為增進比賽之公平性,參賽者需以送件時間之學籍年身分參賽,經查如不符實則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
  5. 凡報名參賽即視同無條件同意授權主辦單位有展覽、攝影、製光碟、出版圖書、教育網站展示及製作宣傳品(如請柬、海報、布條、環保袋…)之權利,以發揮菸害、藥物濫用防制及反詐騙之推廣教育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