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要點」第3點附表,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中華民國112年3月9日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025995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學組長 蔡邑庭
日期起迄 2023-03-14 00:00~2023-03-21 23:50 更新時間: 2023-03-14 15:47:00
訊息內容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3月9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025995B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案得於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網站法令規章/行政規則下載,網址:https://www.k12ea.gov.tw/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