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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戶籍地設在彰化縣員林.埔心.大村.永靖.社頭等境內縣民子弟. 二.資助項目如下:1.老人福利.2.殘障福利.3.急難救助.4.低收入補助. 5.醫療補助.6.獎助學金.7.災害(變)救濟等七項. 三.全部需提供當年度中低收入戶証明書影本.在有效期間內文件(註明蓋章與正本相同). 四.需提供全戶戶籍謄本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註明蓋章與正本相同). 五.清寒獎學金補助需附..學生証影本.學期成績單.(平均80分以上.不可其中一科60分以下). 六.醫療補助需附..醫療單位証明書.(醫院和醫師簽章). 七.急難救助需附..村里長或導師証明家庭困境說明書.(請於申請書中詳細說明並簽章即可) 八.殘障福利資助需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註明蓋章與正本相同). 九.每一學校每一學期分配共3名如下:需詳細說明家庭困境狀況.會依實際困難速審核給予資助. 1.低收入戶1名.(需領有低收入戶証明文件者). 2.清寒獎助學金1名.(需該學期成績符合規定者). 3.急難救助.醫療補助.殘障福利資助等其他1名..
十.本次申請慈善資助對象期限至112年04月30日截止.請速提供相關資料寄至本基金會. 十一.申請書表格如有不足.請自行影印.並請所有提供証明文件齊全後再送件.謝謝! 十二.經相關審查和家訪屬實後.會提撥適當金額給予資助.共襄盛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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