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客家委員會修正「客家委員會推行客語能力認證作業要點」第6點、第7點、第11點,並自111年7月18日生效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學組長 蔡邑庭
日期起迄 2022-08-26 00:00~2022-09-02 23:50 更新時間: 2022-08-26 10:31:34
訊息內容

依據教育部111年7月21日臺教社(四)字第1110071638號函、客家委員會111年7月18日客會語字第11167006363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8月1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95024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