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富邦慈善基金會111年08月09日(111)富慈發字第030號函。二、本活動助學金為協助貧困學生就學使用,全數使用於申請學生在校所需,由學校針對申請學生所需彈性調整支付項目,不補助家庭生活,國小以下請勿讓學生或家長簽領。國中以上學生可由學校評估後由該生簽領自行使用於就學所需,還請老師協助注意該生在校繳費情況。軍公教子女因收入穩定非補助對象,不予受理。三、本活動採線上申請,請參閱基金會網頁(網址:http://www.fuboncharity.org.tw/chinese/menu_tabs.php?id=36)四、檢附來函及相關資料供參。五、如對本案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案承辦人:郭小姐,電話:(02)6638-7885分機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