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11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 (僅供參考。作品需先獲彰化縣初賽錄取,才能代表彰化縣去比全國決賽,無法自行直接送件全國賽)
訊息分類 不分類
公告單位 訓育組長 鍾佳玲
日期起迄 2022-06-22 11:50~2022-12-29 23:50
訊息內容

僅供參考。作品需先獲彰化縣初賽錄取,才能代表彰化縣去比全國決賽,無法自行直接送件全國賽。

請再密切注意,後續等收到彰化縣公文後,本校才會公告《 彰化縣111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 》,謝謝!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1年6月17日藝視字第1110001829號函辦理。
二、111學年度將視疫情等實際情況,如試辦部分類組決賽現場創作,其類組及簡章,擇期另行公告。
三、請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落實正確的智財觀念與創作態度,詳閱要點參賽規則,了解相關創作參賽責任,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抄襲、代筆等違反比賽規則之情事。
四、旨揭要點可逕自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官網(https://web.arte.gov.tw/nsac/index_news.aspx)最新消息或「實施要點」專區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