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4 條、第14條、第16條之1,業經教育部於11年5 月27日修正發布。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助理員 賴惠姍
日期起迄
2022-06-08 00:00
~
2022-06-15 23:50
更新時間: 2022-06-08 16:33:17
訊息內容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2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65153D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111.6-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修正-函.pdf
111.6-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修正條文.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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