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110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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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輔導室 |
| 公告單位 | 輔導組長 巫秉璋 |
| 日期起迄 | 2022-02-07 00:00~2022-02-14 23:50 更新時間: 2022-02-07 08:59:23 |
| 訊息內容 |
主旨:「110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將於111年2月14日至同年3月14日受理報名,請協助轉知並鼓勵符合資格者踴躍報名,請查照。 三、本(110)學年度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二)申請新住民證照獎勵金者,須由「申請者」自行於本系統完成線上申報,並下載含有流水編之申請表、申請清冊後,併附相關佐證資料,於報名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至內政部移民署移民事務組洪偉玲小姐收(100臺北市廣州街15號)。另申請者如為「首次」申請,則須先於本系統完成註冊作業後,始得登入申請,餘則沿用原帳號密碼登入系統申請。 五、另本系統僅於111年2月14日至同年3月14日,開放受理報名作業,為確保新住民及其子女權益,請依上開時間完成報名及相關申請資料寄送事宜,如尚有報名及系統操作問題,請於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至12點,下午1點30分至5點30分,洽詢下列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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