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各級政府機關(構)學校人員出差、辦理各類會議、活動、校外教學等,應入住合法旅宿。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助理員 賴惠姍
日期起迄 2021-10-22 00:00~2021-10-29 23:50 更新時間: 2021-10-22 13:53:54
訊息內容

一、依交通部110年10月6日交路(一)字第11082003892號函辦理。
二、全臺合法旅宿相關資訊,可至交通部觀光局建置之「臺灣旅宿網」網站(https://taiwanstay.net.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