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110學年度第1次本土語言(閩南語、客語)、新住民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兼任教師、代課教師甄選簡章(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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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陳幼雪 |
| 日期起迄 | 2021-07-23 00:00~2021-08-11 23:50 更新時間: 2021-07-26 14:46:53 |
| 訊息內容 |
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1.閩南語支援教師 2.客語(四縣腔、海陸腔)支授教師 3.新住民語-馬來語支援教師 兼任教師 1.自然與生活科技兼任教師 2.社會專長兼任教師 3.英語專長兼任教師 4.音樂專長兼任教師 5.體育專長兼任教師 6.電腦專長兼任教師 報名方式: *本土語言、新住民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採簡章內報名表報名。 *兼任教師一律網路報名https://www.beclass.com/rid=2443d6d5f34976497844 網頁報名送出後à壓右鍵列印出報名表簽名、粘貼相片,於期限內將報名表與有關證件送本校,採現場審核資料(通訊報名概不受理)檢同有關證件報名,親自報名;證件不齊或未攜帶正本者(審正本,收影本)不予受理。 (二)繳交學歷及有關證件影本各乙份(一律以A4規格影印,請勿裁剪)。以下證件影本請依順序送件。從未在本校任教的教師請將資料集成一冊(報名時請繳交證件正本查核)。為響應環保109學年度曾在本校擔任兼任教師、教學支援教師者,請至教務處洽蔡小姐,借取學歷及有關證件連同報名表送件報名) 1.新式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國小階段普通班合格教師證書影本(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相關學歷證明及教育 學分(程)證明書)。 3.畢業證書影本。 4.符合各類專長代課教師證明文件影本。 (三)繳交含教學理念簡要自傳一份。(一律以A4規格,直式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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