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想 要 (非"一定要") 登 錄「全國賽決賽參賽資格證明」於藝能護照者,可得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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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單位 訓育組長 鍾佳玲
日期起迄 2021-05-28 14:40~2021-07-04 23:50 更新時間: 2021-05-28 15:3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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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從今年開始,六年級畢業有增設『藝能獎』

所以,教育部頒「全國賽決賽參賽資格證明」(等同“成績優等”)
本校有:鄉土歌謠合唱團、舞蹈團、弦樂團、管樂團等
領有上述證明的同學,可以登錄『藝能護照』,得6分。

想要登錄藝能護照的 3-5 年級學生,請於復課後,持藝能護照給各團承辦人(玉玲老師和佳玲老師)蓋章。

※ 六年級因畢業在即,想要(非一定要)登錄的同學,請聯絡鍾老師 8320145 轉 782,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