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彰化縣教師職業工會及彰化縣110年度SUPER教師獎活動計畫辦理。二、若有意參選者,請於110年3月3日(星期三)前將推荐者參選資料送達本會,以利評審推薦表揚作業進行。送達本會方式如下:(一)親自送達:3月3日(星期三)下午5:00前。(二)郵寄送達:以3月3日(星期三)郵戳為憑。三、彰化縣內教師均可報名,但因「中華民國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SUPER教師獎計畫」及彰化縣教師職業工會「彰化縣110年度SUPER教師獎實施計畫」資格限定,故薦送至全國之名單以有加入本會之會員教師為優先。四、煩請貴校或本會所屬分(支)會聯絡人於教師晨會或校務會議時公告周知。五、彰化縣110年度SUPER教師獎實施計畫及附件可逕上本會網站下載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