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內容 |
主旨: |
有關「112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本縣決賽報名期程,如說明,請查照。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2年10月25日藝演字第1120003250號函及112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
(一) |
112年11月22日上午9時起至112年12月5日下午5時止,不 分組開放上網報名登錄。請自行至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 賽網站(https://web.arte.gov.tw/music/)「決賽報名」項下報名;團體項目須另下載團體名單excel檔,填畢後上傳。 |
(一) |
書面報名表貴校須蓋印(大專校院得由系、所、處、院蓋章戳)統一收齊免備文,於上述期限內親送或掛號郵寄(依郵戳為憑)至本府教育處社教科,並於信封封面註明『全國學 生音樂比賽報名』。 |
(二) |
請各參賽者及參賽學校自行掌握報名期程,務必於期限 內完成,逾期歉難受理決賽報名;另,凡取得決賽代表 權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者,視同棄權。 |
(三) |
決賽報名注意事項一併公告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網 站,如有未盡事宜,悉依實施要點辦理。 |
(四) |
檢附112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1份供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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