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
衛生福利部為加強照顧國民年金被保險人,業於112年4月14日函頒「衛生福利部因應疫後補助國民年金保險費辦法」。被保險人於114年10月31日(含)以前,繳納112年4月至112年12月保險費,即享有政府加碼補助50%自付保險費。被保險人無需提出申請,由勞工保險局主動辦理加保及計費作業,並在今(112)年5月、7月、9月、11月及明(113)年1月底陸續寄發的繳款單,即會顯示由政府加碼補助50%金額,被保險人自付金額已自動減免一半,以一般被保險人為例,一般身分被保險人每月原應負擔60%保險費1,186元,保費減半只須負擔593元,可減輕保險費負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