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縣府有關111年暑假幸福餐券自7月1日起至暑假結束兌換規則,詳如說明,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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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輔導室 |
公告單位 | 輔導主任 謝梅資 |
日期起迄 | 2022-06-30 00:00~2022-07-16 23:50 更新時間: 2022-06-30 10:51:59 |
訊息內容 |
一、彰化縣高中以下學校自7/1起開放暑期實體課程,疫情趨緩,本府考量暑假期間學生能每日食用新鮮餐點,111年暑假幸福餐券自7月1日起至暑假結束使用規定為: (一)限彰化縣縣內取餐,不得跨縣市取餐。 二、若學生有因居家隔離且無親友方便代為取餐之情形,致無法每日外出兌餐,請各校協助開立證明(如附件),以利學童一次兌換隔離期間餐點(隔離期間餐券兌換規則如暫停實體課程期間之規定:一次領取多天餐點(7天為限)、長天期的食品納入取餐內容)。 三、本府將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政策,視疫情滾動修正餐券使用規定,並公告周知。 四、檢附彰化縣111年暑假幸福餐券兌領多日餐申請單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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