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本縣111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及學術性向【數理類】、【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報名即將開始,請各校通知符合申請資格學生鑑定報名相關資訊,請查照。 |
訊息分類 |
輔導室 |
公告單位 |
輔導主任 謝梅資 |
日期起迄 |
2022-03-15 00:00~2022-04-26 23:50
更新時間: 2022-03-15 09:39:35 |
訊息內容 |
一、 |
依據本府111年1月10日府教特字第1110012589號函續辦。 |
二、 |
本縣111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及學術性向【數理類】、【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報名即將開始,相關資訊如下: |
(一) |
一般智能資賦優異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二項): |
1、 |
設籍本縣且110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潛能者。 |
2、 |
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國語、數學、社會、自然之學習成績皆需達「甲等」以上,且至少需有二項成績達「優等」。 |
(二) |
學術性向(數理類)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二項): |
1、 |
設籍本縣且110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潛能者。 |
2、 |
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數學、自然之學習成績皆需達「甲等」以上,且至少需有二項成績達「優等」。 |
(三) |
學術性向(語文類)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二項): |
1、 |
設籍本縣且110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潛能者。 |
2、 |
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國語、英語之學習成績皆需達「甲等」以上,且至少需有二項成績達「優等」。 |
(四) |
初審報名時間及地點:請家長於111年4月25日(星期一)至4月26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下午4時,向111學年度欲就讀之學區公私立國中(或高中附設國中)輔導室報名。 |
三、 |
各校尚未發送報名通知者,請國小教務處協助篩選成績符合資格之學生,主動發送鑑定報名宣傳單張,並請學生夾帶於聯絡簿,俾利家長知悉訊息。 |
四、 |
檢附本縣111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及學術性向【數理類】、【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及報名宣傳單張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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