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教育部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於111年1月12日修正公布並定自同年月18日施行後,教師請陪產檢及陪產假相關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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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張懿純 |
日期起迄 | 2022-02-08 00:00~2022-02-15 23:50 更新時間: 2022-02-08 15:04:45 |
訊息內容 |
轉知教育部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於111年1月12日修正公布並定自同年月18日施行後,教師請陪產檢及陪產假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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