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輔導團與中心組織運作辦法」第15條、第22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7月30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503614A號令修正發布
訊息分類 輔導室
公告單位 輔導主任 魏美香
日期起迄 2025-08-11 00:00~2025-08-18 23:50 更新時間: 2025-08-11 08:41:32
訊息內容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7月30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503614D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中小教育組鄭專員,電話:(02)7736-7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