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檢送「單側損學生學習輔具」諮詢窗口表1份,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訊息分類 輔導室
公告單位 輔導主任 謝梅資
日期起迄 2024-09-04 00:00~2024-09-11 23:50 更新時間: 2024-09-04 11:18:31
訊息內容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8月16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5702652號函辦理。
二、為配合112年「特殊教育法」修正,教育部於113年4月29日修正發布「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修正重點包括:「鑑定對象納入幼兒」、「放寬視覺障礙鑑定基準」、「聽覺障礙納入單側聽損」、「重新評估以跨教育階段為原則」及「加強雙殊學生之鑑定」,並自114年8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