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公教人員保險法(以下簡稱公保法)第10條及第36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分別於民國112年12月15日及113年1月3日修正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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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張懿純 |
日期起迄 | 2024-01-25 00:00~2024-02-01 23:50 更新時間: 2024-01-25 10:03:35 |
訊息內容 |
公教人員保險法(以下簡稱公保法)第10條及第36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分別於民國112年12月15日及113年1月3日修正公布;檢附修正條文1份。上開修正條文已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695及7698號(另見總統府網站:https://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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