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本縣 113 學年度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
鑑定簡章共 2 份,請貴校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 113 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鑑定暨縮短
修業年限鑑定簡章審查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縣 113 學年度國民小學三、四年級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
年限(全部學習領域跳級)鑑定報名對象、資格、時間及
地點如下:
(一)報名對象:就讀本縣國民小學三年級、四年級之一般智
能資賦優異學生,且連續接受資優教育服務者。
(二)報名資格:前述資賦優異學生,其上一學年度下學期及
本學年度上學期全部學習領域定期評量平均成績,各自
轉換成 T 分數後,全部加總之分數,需達同年級全部學生
正 2.5 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 99 以上。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於 113 年 3 月 6 日(星期三)上午 8 時至
中午 12 時,由家長向原就讀學校報名完成後,再請各校彙整報名資料,於 113 年 3 月 13 日(星期三)上午 8 時至中
午 12 時,由各校承辦人至本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4 樓資優
行政組辦公室辦理報名(彰化市泰和路二段 145 巷 1
號),逾期不受理。
三、本縣 113 學年度國民小學五年級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
(全部學習領域跳級)鑑定報名對象、資格、時間及地點
如下:
(一)報名對象:就讀本縣國民小學五年級之一般智能資賦優
異學生,且連續接受資優教育服務者。
(二)報名資格:前述資賦優異學生,其四年級下學期及五年
級上學期全部學習領域定期評量平均成績,各自轉換成 T
分數後,全部加總之分數,需達同年級全部學生正 2.5 個
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 99 以上。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於 113 年 3 月 6 日(星期三)上午 8 時至
中午 12 時,由家長向原就讀學校報名完成後,再請各校
彙整報名資料,於 113 年 3 月 13 日(星期三)上午 8 時至中
午 12 時,由各校承辦人至本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4 樓資優
行政組辦公室辦理報名(彰化市泰和路二段 145 巷 1
號),逾期不受理。
四、簡章函知各校並公告於彰化縣教育處新雲端
( https://www.newboe.chc.edu.tw/-業務專區-檔案下
載-學特科-特殊教育-資優藝才組-資優學生鑑定安置
相關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