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有關警察機關查處具學生身分少年涉犯婦幼保護性案件時之通報機制一事。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訓育組長 邱達耀
日期起迄 2023-04-26 00:00~2023-05-03 23:50 更新時間: 2023-04-26 12:55:46
訊息內容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4月2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48268號函及教育部112年4月10日臺教學(五)字第1122801700號函送112年3月29日召開之「教育部與內政部警政署第31次定期聯繫會議」紀錄辦理。
二、 旨揭警察機關發現少年學生實施兒少性剝削、性騷擾、跟蹤騷擾案件,且同屬少年偏差行為預防及輔導辦法第 2 條所示偏差行為時,將依現行教警合作機制製作偏差行為通知書,並以密件方式通報教育單位辦理預防及輔導工作,俾對於兒少進行最佳處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