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內容 |
一、 |
藉由公開表揚優良品德楷模,彰顯品德教育成效,型塑優質之校園文化,並培育高素質及能自我實現的現代國民與世界公民,爰擬定本計畫。 |
(二) |
每校各學制(國小部、國中部及高中部)推薦名額以一名為限。 |
(三) |
評選: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小組,依學校送審推薦資料進行評選,預計錄取60名(中學取13名,國小取47名),得依推薦件數及遴選標準,斟酌增減錄取名額或不足額錄取。 |
(四) |
送件日期為112年9月18日(星期一)至9月28日(星期四),於期程內寄送至饒明國小。 |
1、 |
經錄取者由主辦單位公開表揚,頒發獎狀及獎品,並函請學校從優獎勵。 |
2、 |
獲入選品德大使之優良事蹟足供學習者,得由本府教育處上傳於品德教育網,提升典範學習效益。 |
三、 |
本案聯絡人:特教中心承辦人黃靖雅,04-7273173#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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