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有關衛生福利部111年7月22日公告修正「醫事服務機構辦理口腔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一案,案內「兒童牙齒塗氟須攜帶健保卡及兒童健康手冊」說明如下~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護理師
日期起迄
2023-01-30 00:00
~
2023-03-11 23:50
更新時間: 2023-01-31 09:14:38
訊息內容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112年1月18日衛部口字第1122060055號函辦理。
二、
旨揭修正案內「兒童牙齒塗氟須攜帶健保卡及兒童健康手冊」一事,說明如下:
(一)
特約醫事服務機構應於提供兒童塗氟保健服務前,確認該次檢查未被施作始得提供服務,並於兒童健康手冊之黃卡(「兒童塗氟補助時程與紀錄」)填寫該次施作日期並加蓋院所戳章。
(二)
6歲以下特殊兒童(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設籍原住民族地區、偏遠及離島地區兒童),若原兒童健康手冊之黃卡(「兒童塗氟補助時程與紀錄」)紀錄空間不足,可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網站(
https://www.hpa.gov.tw/Pages/EBook.aspx?nodeid=1139
)下載列印兒童健康手冊第4頁「兒童塗氟補助時程與紀錄表」使用,並與原兒童健康手冊一同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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