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衛生福利部111年7月26日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公告影本1份,請查照。 |
訊息分類 |
不分類 |
公告單位 |
護理師 |
日期起迄 |
2022-08-02 00:00~2022-10-08 23:50
更新時間: 2022-08-02 08:37:57 |
訊息內容 |
一、 |
依據本縣衛生局111年7月28日彰衛稽字第1110041296號函辦理及本年7月19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公布事項辦理。 |
二、 |
本府依「高感染風險場域」及「各局處新冠肺炎防疫稽查輔導場域」之權責場域執行及管理公告之防疫措施,如有查獲違規事項請各校轉請各權責單位依據旨揭防疫措施裁罰規定逕罰。 |
三 |
本次修正適度放寬戴口罩之防疫措施,其中「騎機車/腳踏車」及戶外從事工作者於空曠處工作得免戴口罩,其餘防疫措施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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