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公教人員保險保險費率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會銜釐訂,自111年1月1日起,不適用年金規定之被保險人保險費率調整為7.83%,適用年金規定之被保險人保險費率調整為10.16%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1-12-21 00:00~2021-12-28 23:50 更新時間: 2021-12-21 10:53:36
訊息內容

公教人員保險保險費率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會銜釐訂,自111年1月1日起,不適用年金規定之被保險人保險費率調整為7.83%,適用年金規定之被保險人保險費率調整為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