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公教人員保險保險費率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會銜釐訂,自111年1月1日起,不適用年金規定之被保險人保險費率調整為7.83%,適用年金規定之被保險人保險費率調整為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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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日期起迄 | 2021-12-21 00:00~2021-12-28 23:50 更新時間: 2021-12-21 10:53:36 |
訊息內容 |
公教人員保險保險費率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會銜釐訂,自111年1月1日起,不適用年金規定之被保險人保險費率調整為7.83%,適用年金規定之被保險人保險費率調整為1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