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檢送本縣111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1份。
訊息分類 輔導室
公告單位 輔導主任
日期起迄 2021-12-06 00:00~2022-06-30 23:50 更新時間: 2021-12-06 17:00:33
訊息內容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0年11月25日召開本縣111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
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籌備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本縣111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
簡章」相關資訊如下:
(一)申請資格:就讀彰化縣(以下簡稱本縣)國民小學二升
三年級(以下簡稱A組)或四升五年級(以下簡稱B組)學
生,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具優良學習特質與表現,A組一年級下學期及二年級上
學期國語、數學之學習成績達任兩個「優等」,身心
障礙學生則需達任兩個「甲等」以上;B組三年級下學
期及四年級上學期國語、數學之學習成績達任兩個
「優等」,身心障礙學生則需達任兩個「甲等」以
上。

2、具資賦優異潛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家長觀察推薦表
(簡章之附件二)、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教師觀察推薦表
(簡章之附件三)均達80分以上或依本縣國民教育階段
身心障礙資賦優異教育實施計畫,由學生授課教師填
寫身心障礙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轉介表(簡章之附件
四)轉介資賦優異鑑定者。
(二)初、複選時間:(其餘相關時程請參閱簡章)
1、初選時間:111年4月10日(星期日)。
2、複選時間:110年5月14日(星期六)。
(三)初、複選考場:
1、初選考場:民生國小、南郭國小、鹿東國小及員林國
小(依報名地點決定考場)。
2、複選考場:花壇國小、和美國小(依複選學生數安排試
場學校,詳情依教育處111年5月11日公告為準)。
(四)餘項說明請參考附件簡章。
三、本府曾接獲民眾表示學生符合資格,家長卻未接獲資優考
試相關訊息,爰請各校於文到後3日內公布簡章於學校網
頁,並請教務處協助篩選符合資格之學生,由相關教師填
妥教師觀察推薦表(簡章之附件三)達80分以上者,主動通
知報名相關事宜。
四、請貴校教師協助觀察推薦具資賦優異潛能之身心障礙學
生,得填寫身心障礙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轉介表(簡章之附
件四)轉介本案資賦優異鑑定,以利發掘雙重特殊需求學
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