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110年11月25日召開本縣111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 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籌備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本縣111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 簡章」相關資訊如下: (一)申請資格:就讀彰化縣(以下簡稱本縣)國民小學二升 三年級(以下簡稱A組)或四升五年級(以下簡稱B組)學 生,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具優良學習特質與表現,A組一年級下學期及二年級上 學期國語、數學之學習成績達任兩個「優等」,身心 障礙學生則需達任兩個「甲等」以上;B組三年級下學 期及四年級上學期國語、數學之學習成績達任兩個 「優等」,身心障礙學生則需達任兩個「甲等」以 上。
2、具資賦優異潛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家長觀察推薦表 (簡章之附件二)、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教師觀察推薦表 (簡章之附件三)均達80分以上或依本縣國民教育階段 身心障礙資賦優異教育實施計畫,由學生授課教師填 寫身心障礙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轉介表(簡章之附件 四)轉介資賦優異鑑定者。 (二)初、複選時間:(其餘相關時程請參閱簡章) 1、初選時間:111年4月10日(星期日)。 2、複選時間:110年5月14日(星期六)。 (三)初、複選考場: 1、初選考場:民生國小、南郭國小、鹿東國小及員林國 小(依報名地點決定考場)。 2、複選考場:花壇國小、和美國小(依複選學生數安排試 場學校,詳情依教育處111年5月11日公告為準)。 (四)餘項說明請參考附件簡章。 三、本府曾接獲民眾表示學生符合資格,家長卻未接獲資優考 試相關訊息,爰請各校於文到後3日內公布簡章於學校網 頁,並請教務處協助篩選符合資格之學生,由相關教師填 妥教師觀察推薦表(簡章之附件三)達80分以上者,主動通 知報名相關事宜。 四、請貴校教師協助觀察推薦具資賦優異潛能之身心障礙學 生,得填寫身心障礙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轉介表(簡章之附 件四)轉介本案資賦優異鑑定,以利發掘雙重特殊需求學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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